过高的预期和推销人员含糊的解释,往往会导致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后对保险合同中的一些内容产生质疑,而这正是保险合同争议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那么,保险合同争议该怎么处理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协商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求大同存小异,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
协商解决争议不仅可以节约时间、节约费用,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协商过程中,增进彼此了解,强化双方互相信任,有利于圆满解决纠纷,并继续执行合同。
调解
合同双方在第三人主持下根据自愿、合法原则,在双方当事人明辨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以便合同得到履行。
仲裁
仲裁指由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执、纠纷进行居中调解,并做出裁决。仲裁做出的裁决,由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制作仲裁决定书,且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基础上达成的仲裁协议为前提!另外,仲裁协议不仅可以是订立保险合同时列明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时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
诉讼
诉讼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这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
在我国,保险合同纠纷案属民事诉讼法范畴。与仲裁发生不同,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和选择管辖相结合的方式。
以上,就是小沃分享的关于保险合同争议处理的四种常见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当然,在此小沃也要提醒大家,购买保险产品前不要完全听信推销人员给出的讯息,最好提前进行一些理解或向产品所属的险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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